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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注意事项:
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反国家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公众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建筑资质升级办理流程
1、满足资质升级条件,准备企业符合要求的材料;
2、材料准备充分后,到所属地区的建筑主管部门申请;
3、建筑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审核企业的资格;
4、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颁发相应资质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在资质升级办理中,企业办理三级升二级资质的,需经过所在地的省级建筑部门审核;办理总承包资质二级升一级的,企业还需要报建设部审批。
资质变更提交材料: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办理资质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附件材料》(技经人员资料或第二册或下册)
1.企业项目经理相关材料;
2.企业工程类人员相关材料;
3.企业经济类人员相关材料;
4.企业会计类人员相关材料。
(注:外聘人员必须签订2-5年的聘用合同,按先工程类后经济类装订,并含有身份证、聘书)